福建省龙岩至长汀高速公路通风设施、照明灯具、低压供配电柜、电线电缆、消防设施设备采购

   2013-06-03 19380
福建省龙岩至长汀高速公路通风设施、照明灯具、低压供配电柜、电线电缆、消防设施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0624-07110138 
原2007年2月13日所登公告作废,现将有关事宜重新公告如下: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就福建省龙岩至长汀高速公路通风设施、照明灯具、低压供配电柜、电线电缆、消防设施设备采购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合同包1、通风设施,合同包2、照明灯具,合同包3、低压供配电柜,合同包4、电线电缆,合同包5、消防设施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同包1通风设施: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 
(2)合同包2照明灯具: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应经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达到GB7000系列标准要求,制造商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 
(3)合同包3低压供配电柜: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应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4)合同包4电线电缆: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应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产品应在近五年获得国家产品质量免检证书。 
(5)合同包5消防系统: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应具备能同时生产消火栓和AFFF灭火装置的能力,消防产品应通过国家级检测部门的检验并经公安部消防产品评定中心认证; 
(6)合同包2照明灯具的投标人应提供250W隧道照明灯具(高压钠灯)及应急照明隧道灯具样品各一台;合同包3低压供配电柜的投标人应按移炉隧道ZMP1照明配电柜系统图提供1台样品;合同包5消防系统的投标人应提供水成膜(AFFF)箱(含内部配置)样品一套。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上须标注投标人名称。未提供样品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不合格。 
3、购买招标文件:凡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7年2月2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合同包,售后不退。 
4、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3月23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龙岩龙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开标时间:2007年3月23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龙岩龙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人:龙岩龙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龙岩市九一南路46号兴业银行大厦四楼 
电  话:0597-2109903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座16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39904, 87548640 
传真:0591-87525335 
联系人:吴明禧、庄林 
开户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东街支行 
帐    号:100012691890010001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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