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不该为企业罪错埋单

   2013-10-15 铁艺大全9070
 对于职工被判刑一事,某橄榄油销售员李捷认为,职工苟同企业行为实属于情非得已,“相较于企业,职工属于弱势群体,违背老板命令,除非是不想干了。”她说,受雇于这类“小作坊”的职工,多半谋生能力不强,这么做也是为了糊口。“俗话说,治标要治本,企业主才是最大的幕后指使者,他们应该重罚。要是他们没有造假的念头,职工又怎么会这么做。”

  对此,在某著名台资食品企业工作的何婷也十分认同。她坦言,如果自己是该厂职工,“换位思考”的话,即使知道企业生产的食品有毒,也不会冒着被炒鱿鱼的风险去多管闲事。“站在我的角度,将心比心,这些职工这么做,还是情有可原的。”

  她告诉记者:“我是一名普通职工,每月靠三千多元的工资吃饭,如果我将企业的内幕捅出去,肯定会丢饭碗,说不定还会遭到报复,这样的事情我也听说过。况且现在工作那么难找,如果失业了,我们一家的生活怎么办?并非我们没有良知,但是在生计和道德的天平之间,我们只能选择前者,就好像如今见义勇为的行为越来越少一样,如果没有一定的保障措施,有时候即使想做好事也心有余而力不足。”

  此外,何婷认为,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顽症,就连新东阳、湾仔等不少知名企业也频频被媒体曝光。“如果政府部门不作为、监管力度不到位的话,仅仅依靠职工职业道德的觉醒,是无法让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法添加剂远离食品生产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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