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店老板卷走30万

   2013-06-26 6340

  本报讯(记者 王家照 摄影报道)家具店老板一夜之间卷款失踪,“受害者”中包括家具供货商、预交订金的消费者等人,涉及金额近30万元。7月2日,海口工商为此提醒消费者,到家具店购物时对“预交订金”的要求要慎重对待,小心上当受骗。
   家具店老板卷款逃跑
   6月29日,海口某公司的郑女士向海口12315投诉称,她在一个家具店里买办公家具,谁知家具没买到不说,该家具店老板岑某反而卷走她预先交付的4000元订金。7月2日,郑女士对记者说,6月10日她来到位于海口东沙路的新西源家具广场一楼的一个家具铺面买家具。当时她准备买价值13000元的办公家具。该铺面的服务员跟她说,由于当天是星期天,要星期一才能送货上门。郑女士于是预付了4000元的订金,双方约定货送来后再付清余款。此后的第二天和第三天,家具店并没有将郑女士所购买的办公家具送到郑女士的公司。14日,郑女士出差内地,直到当月20日才回海口,此时对方的手机已经关机打不通了。郑女士这才感觉事情不妙,于是急忙赶到家具广场,一看傻了眼:家具店负责人岑某已卷款逃跑,其店铺里的服务员已经不知所踪。无奈之下,郑女士向海口工商12315热线投诉,要求家具广场管理方赔偿她的部分损失。
   郑女士认为,岑某在家具广场里租用场地经营,如今岑某卷款而逃,家具广场管理方要负一定的责任。
   涉及金额近30万人民币
   7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新西源家具广场采访时,该家具广场董事长潘先生也正为此事烦恼不已。据潘先生介绍,岑某是在2006年7月11日与他们签订合同,在家具广场一楼租用三个铺面经营家具。当时岑某也有公司营业执照等手续,其公司名称为“海口东赢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据介绍,郑女士的4000元仅仅是岑某欠款总数里的冰山一角,加上其他受害消费者和供货商的款项将近30万人民币。“我们也是受害者,岑某失踪前还欠我们商场3万元租金。”潘先生说。对于消费者郑女士要求家具广场方代岑某赔偿其损失一事,潘总认为,此事与他们没有直接关系,家具管理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再者,在警方没找到岑某之前,郑女士和岑某的债务纠纷没有办法弄清楚。
   亲戚11万元货款被卷走
   在家具广场一楼原岑某经营的家具店里,记者见到了林先生。谈及岑某失踪一事,林先生情绪相当激动:“我是岑某的亲戚,那家伙连我也骗,欠了我11万元的货款不打声招呼就跑了,你说气不气人!”
   据林先生透露,从去年岑某开店起,他就开始给岑某供货,总共供了20多万的货,目前岑某还欠下11万元货款,由于是亲戚,林先生也不急着催岑某还款,谁料到岑某居然会卷款逃跑。现场另一名岑某的供货商告诉记者,岑某现在欠了他10万元,他正想方设法找到岑某。        
   据了解,岑某是广东阳江人,有一妻一女,之前在海口租房住,没有固定住所。新西源家具广场的潘先生说,岑某失踪前毫无症兆。6月14日,岑某和妻子突然不见了,15日服务员还来上班,之后就不来了,据说是岑某打电话叫服务员走的,只留下店里少数的家具。此后他们就陆续接到消费者和供货商的投诉,这才知道岑某卷款逃跑了。目前,他们已向海口警方报案。
   警惕类似经济诈骗
   就上述情况,海口工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岑某显然是有意卷款逃跑的, 其行为已经涉嫌经济诈骗,受害者应向公安部门报案处理。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在家具店老板卷款逃跑涉嫌经济诈骗案中,海口已发生多起,而且发生在不同的家具商场,涉及金额少的十几万,多的达50多万元。
   海口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到家具店购物时要慎重,尽量不要预交订金,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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